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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24-04-19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理论学习中心组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419日下午,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市政楼B317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系党总支书记吴永强逐字逐句逐条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 总则中的内容,系主任郝桂珍同志和学生党支部书记王雪同志就学习内容进行发言。

吴永强强调,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各位同志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党中央部署是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一个方面,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发挥好,在工作中也要思考如何将党纪学习教育同系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推动系各项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

郝桂珍谈到,《条例》内容为党员行为规范指明了方向,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王雪谈到,《条例》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只有以《条例》中的标准约束自己,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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